公共設施:寬頻上網 (請自備電腦)、廚房、冰箱、飲水機。
提供火車站接送服務(請事先預約)。
提供便利停車場地。
代辦賞鯨、泛舟等套裝行程服務。
代辦汽、機車租賃。
代售海洋公園、兆豐農場門票。
提供當地旅遊資訊及諮詢服務。
續住可享九折優惠。 (特殊專案春節、國定連續假日不適用)
匯款郵局:壽豐豐田郵局
戶  名:鍾建國
代  號:700
帳  號:009-1160-006-0853
訂房確認後,請預付房價50%之訂金。
凡於春節期間及國定連續假日訂房者,訂房後請於48小時內匯款 (假日不順延),逾時視同放棄,將不另行通知,並開放其他客人訂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
為保障您的權益,匯出後請電話聯絡並傳真收據 (03)851-2217,註明定房日期、姓名、電話、金額,才算完成訂房手續。
過年期間採全額付款,謝謝您。
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,請於7日前通知,可保留房間三個月,否則訂金沒收、恕不另行通知。
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交通因中斷,經當地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方可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於期限內擇期入住。
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。
退房時間:隔日上午11:00以前。
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
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
為維護住宿環境,請每位遊客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,22:30後請勿大聲喧嘩,影響其他人的休閒品質,室內請勿吸煙、請勿攜帶寵物,不便處請見諒。
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訂房後如要更改 (訂房日期、住宿天數、房間類別、房間數) 需於預訂住房日前三天告知確認,訂金可保留六個月,或退訂金之五成。
若因不可抗拒之天災如 (地震、颱風) 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前往,可全額退費,滯留期間無法離開,住宿費以6折計算。
   
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)
a.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
b.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
c.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
d.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
e.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
f.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
g.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
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
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